任丽丽
律师

公报案例裁判要旨:按照离婚协议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,但最终没离婚,房产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,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,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。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,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,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,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。

2019-11-05 13:4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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